因为不是特别理解留置措施,就去百度查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由于周炜是卫宁健康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不是公职人员,涉及该条的可能性会比较大一些。
由于涉及到公司核心人物、掌舵人,所以卫宁健康开盘直接跌停。
卫宁健康始创于1994年,公司成立于2004年,2011年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253,目前公司市值186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周炜、王英夫妇,合计持股13.18%;周成系周炜、王英夫妇之子,持股2.94%。官网称致力于成为“数字健康领域值得信赖的服务提供者”。集团总部位于上海,遍布全国10个研发基地与20个分支机构,服务6000余家医疗卫生机构用户,其中三级医院用户40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