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簿仲裁庭!复星“卖药”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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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卖药”被“甲方解聘”,谁在违约?

作者 | 赵 普

编辑丨高远山

来源 | 野马财经

年营收超400亿元、每年贡献几十亿元的利润,复星医药(600196.SH)的赚钱能力不容小觑,在制药企业中一直都是前十甚至前三的存在。

但万万没想到,制药能力强大的复星医药,却在卖药业务上“翻车”了。

就在前几天,一家营收规模不到复星医药1/20的“晚辈”艾力斯(688578.SH)公告称,去年自己单方面解除了和复星医药旗下全资孙公司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复星”)的药品推广协议,今年7月,其把艾力斯告上了仲裁庭,还要索赔2.55亿元

复星医药曾位列国家工信部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颁布的“2022 年度 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榜单” 第 2 位,行业地位可见一斑。

但是这则公告发出来后,复星医药在制药业务之外的代理推广能力就打上了一个问号,复星医药旗下公司的“卖药”能力到底行不行

复星“孙公司“丢了20亿大单?

在了解复星医药艾力斯之间的合作纠纷之前,先看一组数据。

财报显示,艾力斯2023年营收约20.18亿元,同比大涨155.14%,净利润6.44亿元,同比大涨393.54%,主要依靠核心产品“艾弗沙®”,该药物一线及二线治疗适应症在2023年纳入国家医保目录,销量大幅增长

在创新药品中,单品年销售额近20亿元,可算“明星”单品了。即便是在复星医药的药品中,2023年单品超过20亿元的也不多,其2023年财报中,公布单品销售额超20亿元的药品为“注射用曲妥珠单抗”。

这款名为“艾弗沙®”的药品,之前就是由江苏复星独家推广

图源:小红书用户

艾力斯”全名为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创新型制药企业,专注于肿瘤治疗领域。

而“艾弗沙®”是艾力斯历时8年独立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1类新药,可用于晚期肺癌治疗,某电商平台显示,一盒28片的“艾弗沙®”最低售价为1212.5元。

但仅过了不到2年,即2023年11月30日,艾力斯指出江苏复星具有多项违反《独家推广协议》的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通知江苏复星《独家推广协议》将在2024年1月1日解除,并发布了《独家推广协议解除通知函》。

江苏复星在合同履行及解除方面与艾力斯存在争议,故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向艾力斯索赔约2.55亿元,其中包括支付推广服务费、律师费、返还保证金合计约2929.06万元,赔偿损失约2.26亿元(该金额为假定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况下,2024年至2026年预计可获得的推广服务费)。

图源:罐头图库

艾力斯表示,截至7月10日,相关案件已受理,后续仲裁程序尚未开始。此外,艾力斯已针对上述事项于2023年年底计提推广服务费约1680万元,计提保证金返还约200万元,合计约1880万元。

艾力斯称,艾弗沙®(甲磺酸伏美替尼片)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3.5亿元,同比增长160.34%,实现净利润4.1亿元。但艾力斯并未公告,上述艾弗沙®销售份额中,由江苏复星推广销售的比例。

巧了,刚被索赔2.55亿,

股东就减持2.68亿元股份

企业预警通显示,江苏复星由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

司(简称“复星医药产业”)全资控股。

公开数据显示,2023年“复星医药产业”总营收约11.81亿元,净利润亏损约4.13亿元。截至2024年1季度末,“复星医药产业”营收约5002万元、净利润约1.33亿元,业绩呈现波动。

图源:企业预警通

从以上数据也能看出,如果江苏复星如愿获得艾力斯2.55亿元赔偿,相当于 “复星医药产业”2023年约21%的营收。

有意思的是,抛开“复星医药产业”、江苏复星这些子公司、孙公司,只拿集团业绩对比:复星医药2023年营收约414亿元,艾力斯则刚刚突破20亿元,还不到复星医药的1/20。

艾力斯凭借不到复星医药5%的营收,创造了6.44亿元的净利润,相当于复星医药同年净利润的27%。同样是2.55亿元,如果艾力斯照单全赔,相当于赔掉了公司近40%的净利润。

财报显示,复星医药2023年营收约414亿元、净利润约23.86亿元,同比双降,降幅分别为5.81%和36.04%。其中,复星医药的净利润已经连续两年同比下降,其2021年的净利润约为47.29亿元,与之相比,2023年的净利润缩水过半。

复星医药类似,艾力斯不仅在销售新药上发力,还在搭建自己的商业化团队。

在2023年11月8日,艾力斯基石药业(02616.HK)签署商业化战略合作协议,获得后者“RET抑制剂普吉华®(普拉替尼胶囊)“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商业化推广权。

艾力斯表示,通过聚焦肺癌治疗领域的研发及商业化,已构建了营销团队,覆盖核心市场区域超过1200家医院。截至2023年末,艾力斯拥有约900人的营销团队,其自主建设的营销网络已覆盖全国。

但与其业绩大幅上涨形成反比的是,艾力斯股东却出现了减持情况。

7月20日,艾力斯公告称,员工持股平台上海艾祥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上海艾祥”)、上海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上海艾耘”,上海艾祥、上海艾耘合称“员工持股平台”)计划减持艾力斯股份,

该“员工持股平台”计划减持不超过450万股,自2024年8月22日起3个月内实施,,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图源:公司公告

据了解,“员工持股平台”上海艾祥、上海艾耘与实际控制人杜锦豪及其夫人祁菊为一致行动人。截至7月19日,艾力斯收盘价59.45元/股,450万股估值约2.68亿元。

这减持的估值恰巧与复星医药孙公司的索赔金额相近。

复星医药的“商业化”赚钱吗?

目前,艾力斯复星医药方面均未透露具体争议内容,但复星医药的“医药商业化“却受到了关注。

在业内人士看来,艾力斯复星医药关于“解除推广协议”的纠纷,不只是2.55亿元的索赔,更反映出在创新药融资难、卖药难的背景下,“商业化”已成为很多药企的“必选题”,做好“商业化”,不仅能自产自销,还能从同行中接单,进一步创收。

图源:罐头图库

《每日经济新闻》曾援引中国医药健康发展促进(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自然在2023新药商业化路径探索论坛的观点称,“为什么要商业化?融不到钱了,上不了市了,IPO不成功了,只有靠自己卖货续命。”

目前,复星医药并未把商业化单独作为主要业务进行分类。

“野马财经”梳理财报发现,复星医药2023年营收约414亿元,其中制药、医疗器械与医学诊断、医疗健康服务三大业务,直接占了复星医药99.72%的营收比例,其他业务合计还占不到0.3%

图源:公司财报

但从复星医药在“商业化”方面投入的人力来看,其规模不算小。概括来说,复星医药的“商业化体系”分为境内团队、境外团队,又分自持和联营。

在2023年财报中,复星医药称,其直接接运营的业务是制药、医疗器械、医学诊断和医疗健康服务,“医药商业”不是集团直接运营的业务,而是通过参股国药控股(01099.HK)覆盖到该领域。

在境内,复星医药境内制药板块商业化团队近5000人,覆盖院内市场、零售渠道、DTP药房等,覆盖中国境内县级市和部分地级市市场。

在海外市场商业化进程方面,截至2023年期末,复星医药海外商业化团队约1000人,主要覆盖美国、非洲等市场。复星医药还通过控股子公司TridemPharma和GlandPharma分别在非洲、印度建立营销队伍。

第三方企业信息和官方数据则显示了复星医药“商业化”的另一个侧面,综合信息显示,复星医药旗下公司属于“批发和零售业”行业,且具备“药品批发”许可的公司有10多家。

天眼查数据显示,复星医药直接对外投资的公司共有46家(含注销),其中属于“批发和零售业”行业的只有6家,其中控股50%以上的4家,分别是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复星医药产业”)、美中互利(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复红康合医药江苏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野马财经”梳理发现,上述4家公司及其投资企业中属于“批发和零售业”行业,且具备“药品批发”许可的公司,合计13家公司,包括控股和非控股公司。

其中,“复星医药产业”是复星医药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45家企业中,只有2家属于“批发和零售业”行业,而向艾力斯索赔2.55亿元的江苏复星,就是这两家公司之一。

企业预警通显示,江苏复星除了被艾力斯解除合作协议外,还在今年6月因给予医生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行为,被湖北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338万元。

图源:企业预警通

通报情况显示,该企业在组织学术活动过程中,给医生支付劳务费,且部分会议当事人无法证明真实召开,没有真正达到学术推广的意义和价值。

从业绩贡献和规范化等情况看,复星医药的“商业化”仍存在提升空间,而这次与艾力斯之间的纠纷,也是对复星医药“商业化”队伍的一次考证。我们持续关注复星医药与艾力斯之间的仲裁情况。

你身边有复星旗下的药店吗?评论区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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