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回复监管工作函:不存在其他重大会计差错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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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盛屯矿业(600711.SH,股价3.48元,市值108.98亿元)回复了上交所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21年至2022年,盛屯矿业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公司在交付时即确认收入,会计处理不准确。

据上交所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盛屯矿业因会计核算不准确,调减2021年度收入3.59亿元、利润总额1.94亿元;调减2022年收入0.84亿元、调增利润总额1.39亿元;调增2023年第一、二、三季度收入482.12万元、0.70亿元、0.58亿元,利润总额0.18亿元、0.25亿元、0.11亿元。

对此,上交所要求盛屯矿业“结合会计差错更正所涉生产、交付以及销售情况,说明前期未能准确判断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收入确认时点的具体环节、原因等”“除已披露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外,自查是否存在其他重大会计差错情形”。

盛屯矿业表示,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收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厦门证监局关于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后高度重视,公司成立了自查小组实施自查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控制度、对业务流程及合同、重要的交易会计处理方式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除已披露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外,不存在其他重大会计差错情形。

“公司后续将不再从事此类可能给公司带来风险和财务报告编制遗漏的交易,进一步加强业财一体化特别是信息的同步化管理,确保会计核算准确性和财务信息质量。”盛屯矿业表示。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建 摄)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