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次未按计划归还财务资助款 通策医疗实控人吕建明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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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5月16日)收盘后,通策医疗(600763.SH,股价63.91元,市值204.92亿元)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通策眼科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吕建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上述文件显示,因浙江通策眼科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眼科投资)未能按照公司此前公告的还款计划及时归还财务资助款,吕建明在眼科投资未能按承诺时限归还时没有代为履行归还义务,眼科投资、吕建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眼科投资、吕建明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上述事件的起因要追溯到2017年。彼时,通策医疗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决定投资眼科投资(吕建明为眼科投资法定代表人)。据彼时披露的公告,眼科投资总投资规模初步定为18亿元,注册资本为5亿元,其余13亿元将由股东按比例提供股东借款或者通过眼科投资平台进行融资筹集。

通策医疗2023年3月28日公告显示,从2018年3月19日第一笔财务资助6000万元开始,到2020年8月为止,上市公司按项目进度陆续提供财务资助共2.6亿元。同时,公告还显示,眼科投资将于2023年年内,将上述通策医疗向眼科投资提供的财务资助全部归还,具体计划如下:2018年5月16日提供的8000万元将于2023年5月16日前归还;2018年12月26日提供的800万元将于2023年12月26日前归还;2019年至2020年8月期间提供的财务资助,将于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归还。通策医疗还表示,在款项全部归还前,公司董事会将加大关注力度,定期对眼科投资进行全面评估,保证上市公司利益不受侵害。

不过,眼科投资并未在2023年底前如约归还上市公司的财务资助款项。今年1月9日,通策医疗公告称:“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眼科投资公司已归还上市公司1.4亿元本金及利息、1.2亿元本金对应的全部利息。截至目前,第三笔到期的800万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上市公司,剩余1.12亿元本金未归还。”

通策医疗称:“眼科投资原计划于2023年年底全部归还,但基于浙江广济眼科医院与眼科投资2023年度资金结算延期,眼科投资将于结算后尽快全部归还剩余财务资助款,预计将于2024年一季度完成。如2024年一季度末未归还,实际控制人吕建明将代为履行归还义务。”

然而,眼科投资与实控人吕建明再一次违背了上述约定。今年4月1日,通策医疗公告称,眼科投资款项已经在结算中,眼科投资预计将在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结算并将全部欠款(1.12亿元本金及利息)支付至上市公司银行账户,如逾期仍未归还,实际控制人吕建明将代为履行归还义务。

2024年4月9日,通策医疗披露公告,截至2024年4月8日,眼科投资已将全部财务资助款1.12亿元本金及利息归还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被浙江证监局处罚之前,吕建明已卸任通策医疗董事长一职。通策医疗于今年4月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王毅当选董事长,不过目前吕建明仍然为通策医疗实际控制人。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