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
上实发展的这些造假所衍生的问题非常严重。首先,上实发展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和订立重要合同等信息,扰乱了证券市场的秩序和节奏。其次,上实发展的信誉受到了严重影响,也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最后,上实发展还少计商誉减值和坏账准备,虚增了自己的利润,这不仅是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歪曲,也是对投资者的欺骗。
的确,连环造假、严重损害公司信誉、影响投资者利益的上市公司和高管,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否则,就容易让一些人产生侥幸心理,觉得即使被查处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同时,也容易造成一些不法分子对证券市场的进一步挑战和不尊重。
特别是对于那些想要通过造假手段来炒作股价、圈钱套现的上市公司和高管,更应该重罚。因为他们的行为不仅是对资本市场的恶意破坏,也是对投资者的恶意伤害。
在当前资本市场创新创业、改革发展的大背景下,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和频次,对违法违规者要罚到倾家荡产,维护好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和良性运行。同时,也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内控、审计等方面的监督和指导,提高其自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总之,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应该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而不是虚假、歪曲、遗漏、滞后的。只有这样,才能为投资者和市场提供可靠的参考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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