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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述4只产品为例:
神鹰38号:东方金钰于2018年6月实质性违约,东方金钰于2021年3月退市;
神鹰95号:金桔莱于2018年9月实质性违约,金桔莱担保人母公司秋林集团于2021年4月退市;
神鹰100号:龙力生物于2017年12月实质性违约,龙力生物于2020年7月退市;
神鹰123号:千山药机于2018年1月实质性违约,千山药机于2020年9月退市。
在经过5到6年时间后,国盛资管作为上述违约项目的管理人逐渐完成后续清理工作。国盛金控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写道:“公司下属子公司国盛资管通过项目提前清理、分类、积极追讨等方式,妥善化解处理涉及风险或违约的产品,对于存在的4个对投资者利益影响较大的历史遗留的非标集合类产品已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基本完成后续处置工作。”
中报披露两只非标产品处置进展另外,国盛金控在2023年半年报中还披露了两个产品的最新进展。据悉,国盛资管作为神鹰270号广州承兴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通过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2019年7月,债务人广州承兴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归还贷款本息。2019年8月,国盛资管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于2019年10月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年6月26日,法院一审判决广州承兴公司应支付国盛资管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合计3064.82万元(相关费用计算至2019年9月6日),担保人罗静应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相关案件受理费由广州承兴公司、罗静负担。
国盛资管担任管理人的国盛资管神鹰38号东方金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债务人东方金钰未按信托贷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2019年5月23日,国盛资管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送的对债务人东方金钰查封、冻结财产通知书。2019年8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查证结果通知书,东方金钰无可执行财产。
2020年6月12日,国盛资管收到法院送达的对东方金钰大股东云南兴龙实业相关财产采取控制措施的冻结通知书,国盛资管向法院申请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财产。2021年12月13日收到法院送达的关于财产续封的查封、冻结财产通知书。
2022年6月16日,国盛资管向法院申请继续查封云南兴龙实业名下的财产。2023年6月,因相关担保人名下已查封的汽车保全期限即将到期,国盛资管向法院申请继续查封。2023年8月,国盛资管收到法院的查封通知,法院根据公司申请对该财产(已查封汽车)继续查封。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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