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证监会调查,恒宝股份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恒宝股份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即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导致恒宝股份披露的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表示。
恒宝股份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约1.6亿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1.74%。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约7.4亿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43.95%。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约4亿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6.01%。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约0.6亿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66%。
此外,经证监会调查,国瑞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存虚假记载情况。国瑞科技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自循环业务,2020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约2.3亿元,虚增营业成本约1.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约0.4亿元,虚增收入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8.72%,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49.68%。
证监会责令恒宝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恒宝股份时任董事长、总裁钱京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恒宝股份时任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徐霄凌和恒宝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裁陈妹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证监会责令国瑞科技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国瑞科技时任董事长郦几宁,国瑞科技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龚瑞良,国瑞科技时任财务总监陆国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国瑞科技时任董事会秘书王东、国瑞科技时任财务总监任增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