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提出了促进中小微企业调结构强能力的8方面举措 图片来源:工信部
在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方面,《措施》提出要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善企业画像,加强动态管理。
同时,中央财政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继续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到2023年底,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5万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万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万家以上。
在提升中小企业质量标准品牌水平方面,《措施》提出,要实施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开展可靠性“筑基”和“倍增”工程,持续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等活动,提高中小企业质量工程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能力。
同时,为中小企业提供品牌创建与培育、咨询评估、品牌保护等服务,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提高中小企业品牌建设能力。
对此,余德彪表示,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小微企业确实需要不断提高自身质量标准品牌水平。“我们一直持续开展品牌价值工作,从企业抗风险强度、质量强度、创新强度、潜力强度等维度对企业品牌价值进行评价,通过以评促升,辅导一批中小微企业,梯度打造一批‘名精优先’品牌企业,提高中小微企业品牌实力。”
余德彪强调,中小微企业质量标准品牌水平的提高很重要,有利于其提高自身影响力,进而大大提升其获取市场订单和融资的能力。
此外,《措施》还提出,要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支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北京证券交易所实行“专人对接、即报即审”机制,加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进程。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政策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创新。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