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尔特:截至目前公司与部分地区供销社出资的控参股企业有基于公司产品的购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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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公司于11月2日否认有供销社业务,11月10日又被迫承认和供销社保持“沟通”关系,请问公司这信批口径是以文字游戏为主吗?

司尔特(002538.SZ)11月25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根据公司自查,公司与扬中市供销合作总社于2020年5月14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向农户和经销商推广使用公司生产的复合肥产品但不涉及具体金额。协议至2021年5月13日已到期且并未实际履行或续签。另外公司于2020年3月份在凤翔纸坊农资配送中心设立办事处以配合其经营需要,公司与该配送中心自2008年合作至2020年,之后便终止其代理经销权和业务合作关系。截至目前公司与部分地区供销社出资的控参股企业有基于公司产品的购销交易,但与各地、各级供销社不存在购销交易和其他业务关系。

(记者 蔡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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