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上市规则》10.06(4)(a)於購回股份(不論是否在本交易所內進行)後第一個營業日早市或任何開市前時段開始交易(以較早者為準)之前至少30分鐘,透過香港交易所電子登載系統向本交易所呈交前一日購回的股份總數、每股買價或就有關購回付出的最高價及最低價(如屬適用),以安排登載,並確認該等在本交易所進行的10–7購回,是根據本交易所《上市規則》進行的。
原帖已被作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