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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信(SZ300065)$ 12月6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科技开放创新若干规定》。第十八条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采用政府首购、订购以及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技术创新产品的规模化应用,实行颠覆性创新产品市场准入特别措施,促进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商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