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投资预警:吉林等5省亮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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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年初公布全国风电建设开发方案后,能源局再度发布风电投资预警。
  按照国家能源局的方案,风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的指标体系分为政策类、资源和运行以及经济类三大指标。其中包括弃风率、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以及当地风电企业亏损率等具体参数。
  风险预警结果则由三类指标加权平均确定,预警程度由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绿色三个等级,预警目标年为发布年的一年后。
  对于发布前一年度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低于地区设定的最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风险预警结果将直接定为红色预警,发布年前一年度起风率超过20%的地区,风险预警结果将为橙色或橙色以上。
  事实上,在年初能源局发布的《2016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已有体现。其中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甘肃、宁夏、新疆等省由于弃风限电情况严峻,暂停新增项目建设,电网企业也不再办理新的接网手续。
  近年来,中国风电装机呈现爆发式增长,“十二五”期间,并网装机规模达到1.29亿千瓦。与此同时,弃风限电逐年恶化,2015年,“三北”地区弃风限电超过330亿千瓦时。2016年1季度,全国弃风量190亿千瓦时,新疆、甘肃弃风率接近50%。
  2016年1月,一份由五大国字头新能源企业联署的意见函被递交到了国家发改委。该意见直陈:2016年甘肃省给新能源的发电量仅有50亿千瓦时,其余的发电量,全靠与大用户签订直购电量,或者与各企业的自备电厂签订发电权置换交易完成。这种政策在2015年已有所实施,在已进行的交易中,新能源企业将区域标杆电价全部让出,仅得国家补贴,方可获得部分发电权,“形成国家补贴新能源、新能源让出电价,清洁能源补贴污染企业、高耗能企业的怪圈”。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撰文公开质疑地方政府违法,在弃风限电严重的地区推行的风火置换、大用户直供导致风电销售电价被变相降低,从而使这些地区的风电导致“量价齐跌”的局面。
  秦海岩认为,通过政府的有效监管和引导,可以指导企业理性投资,促进风电项目合理布局。
  6月1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核定了部分存在弃风、弃光问题地区规划内的风电、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按照要求,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以内的电量,要以最高优先等级优先发电。
  目前,河北、新疆已经下发了关于新能源消纳方面的通知,旨在解决区域内的弃风弃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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