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600305):因关联交易披露不当收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财务总监刘欣和董事会秘书魏陈云遭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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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05)简称:恒顺醋业),近日公告称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原因为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及时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以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

根据警示函内容,恒顺醋业2023年1-11月间,与镇江恒顺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金额,超额部分占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1%。此外,公司在2023年12月14日发布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中,所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存在错误,公司随后于12月19日进行了更正。

江苏证监局指出,恒顺醋业及其财务总监刘欣、董事会秘书魏陈云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决定对公司及上述两位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此事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恒顺醋业表示将严肃对待此次警示函,认真整改并吸取教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内部控制的完善,规范关联交易及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以防止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公司还强调,此次事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并呼吁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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