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后续发展分析

发布于: 雪球转发:2回复:69喜欢:41

省流版:公司很可能有转机。

起因:博汇股份认为自己的产品无需缴纳消费税,而税务部门认为需要缴纳消费税。由于属于“成品油”的消费税,每公斤需要缴纳2元+,非常高。公司2024年一季度数据:公司生产8.8万吨,需要缴纳消费税是1.87亿元,而公司生产的涉税产品总价值仅仅是4.2亿元,税率约45%。显然,公司越生产亏损会越大,因此,公司不得不停产。

先给不熟悉“消费税”的朋友先普及一下:一个企业产品是从A生产成B,再把B加工成C出售,如果B需要缴纳消费税而C不需要,那企业也是要缴纳消费税的。这个和其他税种有很大区别。这也是为什么公司的公告中详细披露了“内部销售量”,即使是自己卖给自己,也是需要缴纳消费税的

现在重点争议就是:公司的产品“重芳烃衍生品”,到底要不要缴纳消费税?这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存还是灭亡。有必要把法律拿出来捋一捋。

1、2008年开始,我国对成品油开始征收消费税。由于成品油范围非常广,成分也很复杂,税务机关在征收的时候就会犯难:这产品到底是不是属于征收范围?因此,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又出了一个政策公告:常温常压下,呈液态的原油产品(沥青除外),都需要征收消费税。2013年又出了一个解读:如果在流动性、颜色等外观形态上与成品油有明显差异的,可以作为判定不属于成品油的依据。

简单讲:只要不是液态,就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2023年6月30日之前,公司生产的“重芳烃”属于“固态”,自然不需要缴纳“消费税”,这个没有任何疑问,税务部门和公司的意见一致。

2、2023年6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又出了个公告:对……重芳烃……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而公司6月30日之前生产的恰恰是重芳烃。那么问题来了:公司的重芳烃要不要缴纳消费税呢?我认为不用。23年的公告并没有否决13年的解读,我的理解仍旧是:常温常压下,液态的重芳烃需要固态的不需要。而公司生产的恰恰是固态的重芳烃。

从实质大于形式角度看,税务总局要收的是成品油的消费税,但固态的重芳烃只能用于沥青、橡胶产品,和成品油并没有关联,对这种产品征收消费税,我认为与国家的最初目的是不相符的。

3、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公司在2023年7月“升级”了产品,不再生产普通的重芳烃,而是生产“重芳烃衍生品”,仍旧是固态形式。我理解公司技术改造的原因是出于“双保险”考虑:固态可以保险一把,产品名称“重芳烃衍生品”还可以保险一把。

但天算不如人算,税务部门不认,双保险直接穿透,税务局认为你这个就是重芳烃,就应该按新规定缴纳消费税。

那公司是不是很冤枉?税务局是不是毫无道理?我认为也不一定。对公司不利的方面,我认为有两点:

1、2013年的解读是固态“可以”作为判定不属于成品油的依据。既然是“可以”,而不是“必须”,那理论上,税务机关当然“也可以”判定为成品油,没毛病吧?

2、重芳烃衍生品,没有行业和国家标准。也就是说,税务机关完全可以不承认所谓的“重芳烃衍生品”。更要命的是,公司所谓的“重芳烃衍生品”和原来生产的“重芳烃”,外观上极为相似,下游用途也基本一致:橡胶、沥青。

对于一个长的一模一样的产品,买家还是那个买家,硬说自己这两个产品不是同样的东西,你是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你怎么想?

后续发展猜测:

我个人认为,原油产品的消费税就是针对成品油,最终由燃油车车主承担。2元多一升呢,开玩笑,这个税率不可能让橡胶、沥青行业去承担。

所以,只要博汇股份的产品确确实实没有用来生产成品油,那不需要缴纳消费税更符合国家政策的意图。

我希望税务总局能再出个解释,澄清一下。

所以,我相信这个事情最终是可以解决的。

声明:本人不持有博汇股份,目前也没有交易博汇股份的计划。文中猜测仅仅是个人猜测,请勿以此为依据交易。

精彩讨论

文武199906-15 23:33

我是财务总监,我觉得本文作者的解读是正确的!

用户262695671806-15 22:43

炒股还是学到不少知识的,又是什么税种又是什么烃醛什么固态液态,不会老年痴呆,感谢感谢。

Lw领域06-16 08:52

主要是地主家没有余粮了

大北路小金花06-15 21:38

只能够讲关系不到位

大衰神BC06-15 20:19

“对……重芳烃……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就是不管固态液态,只要重芳烃就要按照石脑油征消费税。

全部讨论

这事闹得挺大的,我特地去查了一下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里面明确说了,重芳烃按石脑油征收消费税,在公告发布前已经发生的事项,不再进行税收调整
网页链接
石脑油的消费税率1.52元/升
2023年7月-12月共销售140,372吨,1吨大约等于1385升,销售14w吨需要交消费税140372*1385*1.52=2.955亿
大致和公告说的3亿一致
我感觉,这件事上,政府没做错什么,8元/升的产品,收你1.52元/升,不至于搞破产,白酒有色都这税率,也没人见破产的
而且政府也明确说了,在公告2023年6月30日发布前已经发生的事项,不再进行税收调整
真正的问题,就在于公司造假,如果公司去年下半年真的生产了14w吨重芳烃,那么去年下半年,公司就该有营收140372*1385*8=15.5亿,而实际公司重芳烃全年营收只有6个亿出头,妥妥的产能造假
按比例来粗略估计,实际公司去年只生产了约5.6w吨重芳烃,但公司为了资本市场好看,方便减持,硬是吹成了14w吨,好,既然你说你14w吨,那政府就按14w吨的来收税
笑死,这种瞎吹产能的现象,在有色里比比皆是,有许多票压根经不起推敲
这要是税率一调整,不知道要出多少幺蛾子$博汇股份(SZ300839)$

06-15 23:33

我是财务总监,我觉得本文作者的解读是正确的!

06-15 20:19

“对……重芳烃……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就是不管固态液态,只要重芳烃就要按照石脑油征消费税。

06-15 22:43

炒股还是学到不少知识的,又是什么税种又是什么烃醛什么固态液态,不会老年痴呆,感谢感谢。

只能够讲关系不到位

06-16 08:52

主要是地主家没有余粮了

06-16 00:44

难得看到个比较靠谱的。问题的关键应该就是所谓衍生品的定义上,除非企业能证明市场上确实有这样一种产品、而且和重方泾有实质性的差异,不然税务部门不可能会认可。怕就怕这个衍生品只是企业自己的宣称。

06-15 22:31

如果能把税款传导转嫁给下游,这个无所谓。
但问题是只拿中间产业的个别厂家开刀,确实值得商榷。

化工行业果然复杂

06-15 22:47

电车多了,税源只能新开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