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财务总监,我觉得本文作者的解读是正确的!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里面明确说了,重芳烃按石脑油征收消费税,在公告发布前已经发生的事项,不再进行税收调整
网页链接
石脑油的消费税率1.52元/升
2023年7月-12月共销售140,372吨,1吨大约等于1385升,销售14w吨需要交消费税140372*1385*1.52=2.955亿
大致和公告说的3亿一致
我感觉,这件事上,政府没做错什么,8元/升的产品,收你1.52元/升,不至于搞破产,白酒有色都这税率,也没人见破产的
而且政府也明确说了,在公告2023年6月30日发布前已经发生的事项,不再进行税收调整
真正的问题,就在于公司造假,如果公司去年下半年真的生产了14w吨重芳烃,那么去年下半年,公司就该有营收140372*1385*8=15.5亿,而实际公司重芳烃全年营收只有6个亿出头,妥妥的产能造假
按比例来粗略估计,实际公司去年只生产了约5.6w吨重芳烃,但公司为了资本市场好看,方便减持,硬是吹成了14w吨,好,既然你说你14w吨,那政府就按14w吨的来收税
笑死,这种瞎吹产能的现象,在有色里比比皆是,有许多票压根经不起推敲
这要是税率一调整,不知道要出多少幺蛾子$博汇股份(SZ300839)$
我是财务总监,我觉得本文作者的解读是正确的!
“对……重芳烃……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就是不管固态液态,只要重芳烃就要按照石脑油征消费税。
炒股还是学到不少知识的,又是什么税种又是什么烃醛什么固态液态,不会老年痴呆,感谢感谢。
只能够讲关系不到位
主要是地主家没有余粮了
难得看到个比较靠谱的。问题的关键应该就是所谓衍生品的定义上,除非企业能证明市场上确实有这样一种产品、而且和重方泾有实质性的差异,不然税务部门不可能会认可。怕就怕这个衍生品只是企业自己的宣称。
如果能把税款传导转嫁给下游,这个无所谓。
但问题是只拿中间产业的个别厂家开刀,确实值得商榷。
化工行业果然复杂
电车多了,税源只能新开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