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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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爱情外,友情其实也是我们无法安排的,特别是在青少年时。

就好像阿明,如果以现在的择友标准或处世哲学,这类人只要见过一次面,大概率是不会选择二次交集的。

他是我小学同班过一年的同学,之所以只同班了一年,是因为我小学就换了三个学校。和他同班时已是五年级,而那时的他,就已经有了猪哥的潜质。

他的家境尚可,老爸是当时某行的总会计师,所以打小就有那种淡淡的优越感。这种来自家庭的底气,在他年轻时帮助他泡到过不少妞。以至于他以为自己很帅,自号“小黎明”。

不过,由始至终,我都不认可。因为黎明出道那会出演的角色都挺英雄,而他却是个怂逼。

和他喜欢泡妞一样,怂逼的特征也是小学时就已经具备。所以我常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是有理由的。

都说现在的孩子早熟,实际上早熟这玩意还是取决于个人。因为,在我懵懂无知时,阿明就已经有了女朋友。

小女朋友叫什么名字我倒是忘了,只记得喜欢穿裙子,小胸脯也发育的颇具规模。多年后聊起这位同学的“伟大”,小明自夸,是他当年揸波龙爪手的功劳。


而和阿明的纠葛也是因为他这小女朋友,很简单,我被人怂恿着掀了她裙子。阿明告诉了老师,其后我堵着他,狠揍了一顿。最后家长出面,带去医院赔了医药费。

以至于十多年后,每次他因妞和人起了纷争,找我出头时,都理由充分。

“华哥,小时候你打的我鼻子直冒血,还欠着九块八毛的医药费没给。”

CAO!

不知道是因为小时欠钱导致的愧疚,还是傻比义气所累。明知道他不是很地道,但次次找上门,最终都选择了帮忙。为此进了两次派出所,付了无数个九块八毛,但也和几个女孩产生了交集。

时间回到LS茶餐厅。

阿明那新交的小飞妹死瞪着对面老混子的妞,她那些小姐妹,一个个也挺同仇敌忾,唯独阿明像个鹌鹑般窝在她们身后。

我和老蔡则无奈的望着老混子那一大帮人,很明显,这数没得讲。对面人多势众,这边除了我和老蔡,其余的全是累赘。

“华,一会咱就只怼这老家伙,你护着点。”

“嗯,我看过了,二楼左侧有窗户可以跳下去。”

“对了,老混子脖子上那金链很粗,一会记得扯了。”

老蔡和我耳语完没多久,就掀了桌子。我见机抄起那把快掉落地面的西餐刀,冲着老混子就挥去。对方下意识躲过了这刀,但并没躲过老蔡从后腰掏出的砍刀。

砍的并不重,外套帮了忙。对面的有些傻眼,估计也没想到我们这么半脑,也估计是江湖越老胆子越小。

就这么看着老蔡把刀架在了老混子脖子上。接下来的事情异常顺利,因为老混子们终于肯给脸让我们说话,而此时的老蔡也终于说出了他二哥的名字。

其实早说早没事,但老蔡说要有自己的脸,他哥的名字他只拿来擦屁股。


当晚的庆功宴,老蔡很成功的搞到个太妹。而我对于这帮子黄毛绿毛的太妹,实在是提不起太大兴趣,因为我知道,她们全是麻烦和祸害。

我只注意到那后面来的女孩,是个年纪比她们大些,头发服饰都显得正常的姑娘。

人的外表和变色龙一样,是具有欺骗性的,就像有些人看着忠厚实际一肚子狡诈,阿艳的外表同样如此。

她是那种你第一眼看着就很像初恋女友型的女孩,比如京东哥的奶茶妹就是这种类型的代表,而她更像当时已经有点名气的朱茵。

但个子比朱茵高挑些,除了脸上有些淡淡的雀斑,整张脸乍一眼看,非常神似。

她过来和这次冲突事件的主角,阿明的女友也是他后来的前妻阿红,打了个招呼。一番介绍后坐在了我的左侧,这让右侧的金毛灵显得有些不高兴。

因为,在金毛灵的感觉里,我已经是她的囊中之物,很快也将成为她的第N任男朋友。

其实那是她的错觉。我之所以调笑似的说,不好意思,风有点大收不住手,然后摸了她一把。更多的是为了应付场面,因为桌对面的老蔡已经和一个太妹啃上了嘴。

能感觉到阿艳坐在我身侧后和金毛灵对视时,眼神里的挑衅味,以及金毛灵毫不逊色的回视。

我丝毫没在意她们之间的这种火花,继续有一句没一句的逗着她们,因为我也有些享受这种被女孩追捧的感觉。

要不怎么说,人性的根子真的很恶劣呢。明明对金毛灵没意思,但我依然选择吊着一个,不放过另一个的心态,看着她们开始拼起酒来。

场面很有意思,不像夜总会那种场合的虚情假意,也不同于后来我在职场时见的明争暗斗,这种太妹间的剑拔弩张,带着点真性情。这让我觉得越发有趣,于是时不时的就来句煽风点火。


但这种恶趣味的看戏心理,很快就被阿艳一个让我意想不到的动作给打断。桌子底下,我的老二,被阿艳的手捉住了。

那会的我还不是现在,没法坐怀不乱,于是反应很大。阿艳感觉到我的快速膨胀,可能是自觉占据了优势。所以,她和金毛灵之间的火气以她的示弱,而开始有所削减。

由于在桌子底下,并且我坐的也很靠前,所以没人察觉到她的动作。我很兴奋也有些不安,毕竟命根子被人挑逗着,还是在这么多人跟前。

可以感觉到阿艳的动作很纯熟,小手很热乎。我看了她一眼,她对我挑了挑胜利的眉毛。金毛灵在我耳朵边说着什么,可我哪里还听得进去。

“你过去蔡哥那边坐,我和阿艳说点事”。

我近乎于命令式的语气,让金毛灵有些措手不及。我没理会她的感受,强硬的把她推离我身边。

阿艳的小手很适时的停止了动作,我也就更不耐烦金毛灵的磨磨唧唧,马上换了张脸。

“跟你说话,你是不懂听的吗?”

隔壁桌子上的那堆人,也听到了动静。

“华哥,别对美女那么大声嘛”

阿明很狗腿的过来,人间自有真情在般,把金毛灵拉去了他那边桌子。

我感觉到了阿艳有些抑制不住的欣喜,她看着我的眼睛里,有些得逞的味道,就跟成功偷到小母鸡的狐狸般。

然后,小手继续。

后来,我们在附近的友谊宾馆开了两间房,老蔡和我一间,其他人挤了另一间。

隔壁床的老蔡窝在白被单里,暗战似般妖精打架着。看不到他的脸,倒是那太妹时不时想掀开被单,被老蔡制止了。

“老蔡,你TM也不怕被憋死,让你兄弟出来透个气吧,它也有呼吸权”

“少TM废话,滚”

被单里瓮声瓮气的回答,让搂着阿艳的我乐不可支。

那个晚上,我并没有如同你们想象的般和阿艳大战了好几百回合,因为她说她很困。

而我似乎也有点困,只是在阅览和抚摸了她身体的每处蓓蕾后,由她握着命根子,睡了一晚。记得蓓蕾很粉也很嫩,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后面我再没机会和她这么亲密接触。

还有,那个晚上,我们也没有接过吻。

所以,我也经常感慨,命运由不得计划和安排。阿艳这种明显是手到擒拿的艳福,我却擦身而过。


这里头有阿明的因素,因为这小子跟我说,阿艳是阿红的堂姐。言里话外满是那种我如果怎么了阿艳,就该负责的味道。

我耐不住这种道义般的说教,也就没再动作。哪怕后来和阿艳好几次见面,她依然如初识般蹂躏我的老二,甚至是在我家里,我都是强耐着没再还手。

可最后,我还是知道了,其实这一切都是因为阿明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在没吃到前还护食的小举动。

那小子背着阿红,某晚以送她堂姐来我这的借口,从我家回程时,把阿艳给拿下了。据说,金毛灵也是这般被他给拿下的。

后面我仔细想了想,难道我给那些女孩的感觉真的有那么酷,那么不近人情?以至于她们会让阿明那么轻易得手。

我还是觉得,是她们自己的问题。骚货就是骚货,也就没怎么怪责阿明。

只是后面经常跟老蔡和阿财他们开玩笑:你们记住,以后真要进了里头,家属千万别让阿明这小子看顾。

老蔡和阿财他们其实也挺烦阿明。一个是他并不算我们那路子的人,二个是这小子做的很多事确实不地道。后面这哥俩也因为我的某件事,差点想砍了他。当然,这是后话了。

时隔多年,谢哥和我还有阿明及阿财等一桌喝酒。谢哥拍着桌子对阿明说:很奇怪你这种人还会有朋友,而且还是这样的朋友。如果在我们那,当年你活不过三秒。

我笑了笑,摆手让谢哥坐下。

“别激动,我们习惯了,阿明是个好孩子”。

呵呵。或许,这就叫一丘之貉?

杯里的茶,有点凉了,但天气开始转暖。

阳光透过纱帘照着我的脸,感觉红扑扑起来,像阿艳粉红色的含苞欲放。

这该死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