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寻找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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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目标。到202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包括中心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控制在2.2∶1以内,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5G网络覆盖率达到80%,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等。《发展纲要》为区域内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工作、创新体制机制、实现更高质量的一体化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规划范围及发展路径

 范围

《发展纲要》明确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规划范围,给出了四个圈层:

特区:上海临港等地区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示范区: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面积约0.23万平方公里),示范引领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核心圈层:长三角城市群27个城市为中心区(面积22.5万平方公里),辐射带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

最大圈层:一市三省,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

发展路径

将形成以上海自贸区新片区的制度创新为引领,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跨区协同发展为抓手,实现长三角城市群27个城市共同发展,并共同推进覆盖三省一市的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格局。

二、发展目标

规划期:202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六大目标引领发展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到2025年,中心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控制在2.2∶1以内,中心区人均GDP与全域人均GDP差距缩小到1.2∶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

科创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基本建立
到2025年,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18%。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实现
轨到2025年,铁路网密度达到507公里/万平方公里,高速公路密度达到5公里/百平方公里,5G网络覆盖率达到80%。

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能力显著提升
到2025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总体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0%,单位GDP能耗较2017年下降10%。

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水平明显提高
到2025年,人均公共财政支出达到2.1万元,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5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9岁。

一体化体制机制更加有效
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基本建立;

行政壁垒逐步消除,一体化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与国际接轨的通行规则基本建立,协同开放达到更高水平;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营商环境显著改善。

 展望期:203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

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整体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成为最具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强劲活跃增长极。

三、发展利好

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是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完善我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打造我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的重大战略举措:

有利于提升长三角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能级和水平,引领我国参与全球合作和竞争;

有利于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探索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路径模式,引领长江经济带发展,为全国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示范;

有利于充分发挥区域内各地区的比较优势,提升长三角地区整体综合实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

四、发展领域

《规划纲要》从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加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等七大方面,提出了系列改革举措。

在一体化发展重点推进的七大领域中,被提及2次级以上的城市有11个,其中上海被提及30次,杭州、南京各有11次,合肥、宁波各为9次,苏州、温州、南通、芜湖各有3次,舟山提及2次。由此可见,上海在各领域将发挥重要龙头作用,杭州、南京、合肥作为省会城市也将发挥重要的区域龙头作用,苏州、南通、嘉兴、舟山等环沪城市将最先受益于长三角一体化。

五、重点领域分析

(一)区域协同发展

 区域功能定位

发挥上海龙头带动作用,发挥苏浙皖比较优势,各省各地强化分工合作、错位发展,提升区域发展整体水平和效率。

跨界区域共建共享

推动省际毗邻区域协同发展推动宁波前湾沪浙合作发展区、嘉兴全面接轨上海桥头堡建设,打造上海配套功能拓展区和非核心功能疏解承载地;

加强浙沪洋山区域合作开发,共同提升国际航运服务功能;

支持虹桥-昆山-相城、嘉定-昆山-太仓、金山-平湖、顶山-汊河、浦口-南谯、江宁-博望等省际毗邻区域开展深度合作。

共建省际产业合作园区推广上海临港、苏州工业园区合作开发管理模式,提升合作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水平;

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连云港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江苏沿海地区发展;

推进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海宁分区、中新苏滁现代产业合作园、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合作园等一批省际合作园区建设,推动产业深度对接、集群发展。

推动跨界生态文化旅游发展
统筹规划建设长江、淮河、大运河和新安江上下游两岸景观;

加强环太湖、杭州湾、海洋海岛人文景观协同保护;

加快江南水乡古镇生态文化旅游和皖南国际文化旅游发展;

加强浙皖闽赣生态旅游协作,共同打造长三角绿色美丽大花园。

(二)人口人才政策

人口: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构建城乡居民身份地位平等的户籍登记制度。

超大城市:完善适应特点的户籍管理制度;

特大城市:完善适应积分落户制度,提升中心区其他城市人口集聚能力,,提升中心区其他城市人口集聚能力;

Ⅱ型大城市、中小城市:全面放开Ⅱ型大城市、中小城市及建制镇的落户限制,有序推动农村人口向条件较好、发展空间较大的城镇、特色小镇和中心村相对集中居住和创业发展。

表:长三角城市群城市规模等级

人才:加强面向高层次人才的协同管理,探索建立户口不迁、关系不转、身份不变、双向选择、能出能进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联合开展人力资源职业技术培训,推动人才资源互认共享

(三)综合交通体系建设

铁路系统

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加快建设集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于一体的现代轨道交通运输体系,构建高品质快速轨道交通网。

围绕打通沿海、沿江和省际通道,加快沪通铁路一期、商合杭铁路等在建项目建设,推动北沿江高铁、沿江高铁武合宁通道、沪通铁路二期、沪苏湖、通苏嘉甬、杭临绩、沪乍杭、合新、镇宣、宁宣黄、宁扬宁马等规划项目开工建设,推进沿淮、黄山-金华、温武吉铁路、安康(襄阳)-合肥、沪甬、甬台温福、宁杭二通道的规划对接和前期工作,积极审慎开展沪杭等磁悬浮项目规划研究。

表:长三角地区在建、待建及规划铁路

公路

加快省际高速公路建设,对高峰时段拥堵严重的国省道干线公路实施改扩建,形成便捷通达的公路网络。

加快推进宁马、合宁、京沪等高速公路改扩建,提升主要城市之间的通行效率。完善过江跨海通道布局,规划建设常泰、龙潭、苏通第二、崇海等过江通道和东海二桥、沪舟甬等跨海通道。

航空

合力打造世界级机场群,构建分工明确、功能齐全、联通顺畅的机场体系,提高区域航空国际竞争力。

长三角共有民航机场21座,机场密度名列全国之首,每万平方米拥有0.9座机场;2018年客运量达2.48万人,占全国民航客运量的20%;江苏(16.2%)、浙江(13.5%)、安徽(19.1%)的旅客吞吐量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2%)。

规划建设南通新机场,成为上海国际航空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提升杭州、南京、合肥区域航空枢纽功能,增强宁波、温州等区域航空服务能力,支持苏南硕放机场建设区域性枢纽机场。

图:2018年长三角地区主要机场客运量

(四)要素市场一体化

促进劳动力、资本、土地等要素市场一体化,完善跨区域产权交易市场,降低要素流通和交易成本。

人力资源市场

加强人力资源协作,推动人力资源、就业岗位信息共享和服务政策有机衔接、整合发布,联合开展就业洽谈会和专场招聘会,促进人力资源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在区域间有效流动和优化配置。

资本市场

加快金融领域协同改革和创新,促进资本跨区域有序自由流动。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依法合规扩大发行企业债券、绿色债券、自贸区债券、创新创业债券。推动建立统一的抵押质押制度,推进区域异地存储、信用担保等业务同城化。联合共建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体系,共同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

土地市场

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深化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建立健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和存量建设用地退出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

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是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房企而言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集体用地入市将拓宽开发商土储获取方式,土地市场流动性增加,为投融资提供支持;另一方面赋予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的自主权或将为开发商带来成本和运营压力。

产权交易市场

推进现有各类产权交易市场联网交易,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共享,建立统一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建设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培育完善各类产权交易平台,探索建立水权、排污权、知识产权、用能权、碳排放权等初始分配与跨省交易制度,逐步拓展权属交易领域与区域范围。

六、投资机会

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里,香港、澳门、广州、深圳被确定为四大中心,但《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的出台,使得深圳的城市地位得到提升。尽管如此,深圳在四大城市中也未能获得上海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核心地位。从国家战略层面出发,需要上海来引领长三角发展,代表中国参与全球竞争。

江浙沪两省一市的交界区域(如上海的嘉定、青浦、松江、金山和宝山,江苏的南通、昆山、太仓和吴江,浙江的嘉善、平湖和舟山)将成为长三角一体化的主要受益者,得益于交通体系贯连升级、跨区深度合作对城际商务、经贸、科创、旅游等方面的促进。南通新机场规划为上海国际航空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沪通同城化、一体化效应将日益显著,长三角经济发展薄弱的北翼版块有望被激活。

杭州、南京、合肥既是省会城市,也是长三角副中心城市,将在区域合作中发挥领头作用,在各自都市圈中的地位将进一步巩固提升。苏州、宁波和温州将在基础设施建设(如铁路、航空)和产业发展方面有较大的利好,营商环境友好的城市(如苏州,尤其是苏州工业园区)也将有突出表现。

随着产业转移持续进行,如江苏沿江沿海(南岸常州、无锡,北岸镇江、泰州、扬州,沿海盐城、连云港)、皖江城市带(安庆、池州、铜陵、芜湖、马鞍山、滁州)等城市为长三角中心城市非核心功能外迁、产业转移和人口转移提供良好的台阶式城镇体系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