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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独立董事的作用时,巴菲特说:“我曾是21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我见过它们的运作方式。我经常看到那些被归类为独立董事的人——他们每年可以得到30万美元,而这份工作每年只需要不到一周时间。公司很愉快,他们也很愉快,谁不想要这样的工作呢?”

巴菲特认为,通常上市公司CEO问“谁会是一个好的董事会成员”的时候,他们的潜台词是“谁不会造成太多的麻烦”。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花钱增信;对于独立董事而言,收钱办事。造成的结果是“独立董事”不独立,最终沦为了一枚橡皮图章而已。

想到近段时间,A股市场上出现的“独立董事”辞职潮。起因是法院判决$*ST康美(SH600518)$ 向52037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24.59亿元。5名独立董事因为在公司年报或半年报上签字,被判罚承担5%-10%的连带赔偿责任,对应金额分别为1.23亿元和2.46亿元,而他们作为独立董事的年薪只有5万-12万元。

结果,一周之内,$科新发展(SH600234)$ $富春环保(SZ002479)$ 等上市公司的21位独立董事宣布辞职。相比于之前签字收钱的“潇洒”而言,现在简直就是“操着卖白粉的心,赚着卖白菜的钱”,极其没有性价比。从证券市场法制建设的角度讲,这样的重拳出击无疑会促使独立董事真正履职,具有非常重要和积极的意义~

全部讨论

2021-12-22 11:23

你刚学会上网?

2021-12-23 18:43

👏👏👏👏👏👏(这样连带责任好)

2021-12-22 18:17

求职独董。

2021-12-22 10:57

这种花架子不学也罢

原来美国独董也这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