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欣资源(600490)股票赔偿案,投资者股民索赔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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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与目前股价并无太大关系,仅以历史股价发生情况为准,但不要放弃索赔权利,期待投资者投资顺利。

2021年9月28日,鹏欣资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32021010号)和《调查通知书》(证监调查字0032021191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并调查相关情况。

2021年12月14日,鹏欣资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1年12月13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1]18号)。

经查明,鹏欣资源涉嫌以下违法事实:

2018年7月25日,鹏欣资源子公司鹏欣刚果金(钻)矿石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鹏欣矿石)与VICENT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VICENT)签订《铜矿石销售合同》,由鹏欣矿石以按月交割方式,向VICENT销售酸溶铜合量不低于2%的含铜矿石。

2018年7月30日和8月30日,合同双方分别办理了62630吨和544300吨矿石交割,金额分别为32964463.77美元和28020929.67美元。公司在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确认相应营业收入5257.36万美元。双方办理交割后,VICENT既未付款,也未运走矿石。

2019年2月25日,合同双方签订《销售退货协议》,约定退回前述交易的矿石。公司对应冲减前期已确认的收入,涉及冲减营业利润2.5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2017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74.68%。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销售退货协议》。

【索赔条件】

结合上述基本事实,我们初步认为:在2019年2月25日至2021年9月28日期间买入鹏欣资源,并且在2021年9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考虑发起索赔。(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