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安(SH600654)$ #证券索赔# #股民维权#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索赔与目前股价并无太大关系,仅以历史股价发生情况为准。但不要放弃索赔权利,期待投资者投资顺利。
2019年5月31日,中安消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恒汇志、徐国身(中恒汇志实际控制人)被顶格处罚。
证监会查明,中安消技术作为涉案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方,将“班班通”项目计入201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但在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难以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未及时提供真实、准确信息,导致提供给中安科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致使其资产评估值严重虚增,并且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5,515万元。中安科据此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
证监会据此对上市公司中安消以及对中安消技术顶格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主体作出处罚。
【索赔条件】
在2014年6月11日到2016年12月24日之间买入中安消股票,并且在2016年12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索赔方案】
1、我们可根据律师收费标准采取固定收费方式;
2、或者根据您的要求,我们也可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即您在前期无需支付律师费,律师费将在投资者所获得的赔偿额中按比例提取,如股民未获得任何赔偿,则无需支付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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