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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SZ000001)$ 6月28日,平安银行收到了深圳证监局发出的警示函。根据深圳证监局发布的决定书,平安银行存在利用赠送基金份额形式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情况,这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因此,深圳证监局依据《销售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平安银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如果平安银行对这一监管措施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复议与诉讼期间,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