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新材诉讼时效紧张,投资者尽快加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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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称: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341

索赔理由:证券虚假陈述,股民有权起诉索赔 

目前状态:正式起诉阶段(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加入集体索赔) 

诉讼时效:

一、索赔条件

在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之间买入新纶新材(002341),且在2019年6月26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二、案件经过

2019年6月25日,新纶科技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这意味着证监会已经锁定新纶科技的违规线索。

2020年4月10日,新纶科技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意味着证监会对新纶科技信息披露违规的全部事实已经查清,接下来走完陈述、申辩和听证这三个程序性事项,即可下达正式的处罚决定。

2020年5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依照索赔旧规,该处罚决定构成了投资者依法索赔的法理依据,由此拉开了投资者按照民事特殊侵权程序起诉索赔的序幕,目前诉讼时效已超出三分之二时间,尚未索赔的投资者,当下即应积极准备加入索赔。

三、处罚原因

(一)、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

2016年至2018年,新纶科技通过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张某控制的多家公司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及利润。

(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广州宏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新纶科技关联方,新纶科技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与宏辉电子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违反相关规定构成违规披露关联交易。

(三)、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期间,新纶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金耀辉使用自身在银行的定期存款,为宏辉电子和深圳市前海贝斯曼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存单质押担保,2017年度担保额度为40,000万元,占新纶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7%。新纶科技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担保情况。

四、处罚结果

一、对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二、对侯毅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三、对傅博、高翔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的罚款;

四、对马素清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五、对肖鹏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六、对吴智华、侯海峰、王友伦、翁铁建、傅加林、王凤德、杨利、吉明、宁钟、张天成、曾继缨、厚飞、张冬红、张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的罚 款。

五、最新财报

本文设置“最新财报”一栏,是分析投资者的实际获赔概率,也就是在获得胜诉判决之后,投资者能否获得实际赔付,即新纶新材后期的赔付能力问题。

2022年10月31日,新纶新材发布《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三季报显示,公司今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3.21%至7.45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上升41.98%至-1.10亿元。目前公司净资产22.86亿元,有利于加大投资者后期胜诉后实际获赔概率。

六、索赔业绩

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曾经成功办理的股民索赔案件包括:三房巷宝利国际亿晶光电、祥源文化(赵薇)、贵酒(匹凸匹、岩石)、抚顺特钢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纶科技(新纶新材)、长园集团奥瑞德庞大集团飞乐音响济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红箭等系列股民索赔案件。

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在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之间买入新纶新材(002341),且在2019年6月26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