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志龙建材有限公司被罚款 7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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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海盐志龙建材有限公司因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被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7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4 年 07 月 24 日 10 时 30 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 G9221 杭绍甬高速临江南收费站检查时发现海盐志龙建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海盐志龙建材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海盐志龙建材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构成了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7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