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旗下公司新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重大执行及失信被执行信息及情况
近期,中泰证券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发行人旗下公司新增如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重大执行及失信被执行信息:
(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情况
(二)重大执行情况
(三)失信被执行情况
二、相关风险提示及后续工作安排
中泰证券作为福建福晟相关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旗下公司新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重大执行及失信被执行信息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中泰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相关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