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旗福餐饮有限公司被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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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上海浦东旗福餐饮有限公司因擅自占用非城市交通干道以外的城市道路,未造成损坏,被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罚款500元。

据金融界了解,对擅自占用非城市交通干道以外的城市道路,未造成损坏一事,相关单位已经做出了详细调查和处理。该公司在未获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占用了本不应占用的城市道路,尽管未对道路造成实质性损坏,但该行为仍违反了相关法规。

上海浦东旗福餐饮有限公司违反了《上海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构成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违规行为。对此,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上海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对该公司处以500元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上海浦东旗福餐饮有限公司
相对人代码91310000737463368B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普2408010086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7-16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0.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上海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擅自占用非城市交通干道以外的城市道路,未造成损坏
处罚依据《上海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处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陆家嘴街道办事处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10115002457354K
数据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10000MB2F30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