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宏昊物流有限公司被罚款 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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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广州宏昊物流有限公司因有涉嫌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案,被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罚款 2000 元。

根据公告内容,广州宏昊物流有限公司有涉嫌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广州宏昊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构成了行政违法行为。对其处 2000 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