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昱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罚款 3385 元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金融界消息,近日,深圳市昱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合同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罚款 3385 元。

根据公告内容,深圳市昱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合同违法行为,经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进行详述。

深圳市昱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了合同违法违规行为。对其罚款 3385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