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西樵银伟商店被罚款 2000 元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金融界消息,近日,佛山市南海西樵银伟商店因经营禁止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被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警告并罚款 2000 元。

根据公告内容,该商店经营禁止经营食品、未按规定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佛山市南海西樵银伟商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构成了违规行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对其进行处罚,具体为:1、警告;2、没收被依法扣押的 1 包超过保质期的“卷心酥”;3、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