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好运来速递有限公司因虚构快递服务费金额信息被处以罚款3000元
2024年04月10日,绥化市邮政管理局就绥化好运来速递有限公司虚构快递服务费金额信息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绥化好运来速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林园
住所:黑龙江省绥化市人和街人和城5栋3号商服
品牌:圆通
二、案由
虚构快递服务费金额信息
三、主要事实
虚构快递服务费金额信息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按照快递服务标准,规范快递业务经营活动,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对该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承办单位:绥化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