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8月1日正式实施 海南希瓦私募旗下40多只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做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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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

其中,《运作指引》第十七条突出了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规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的,应当以风险管理、资产配置为目标,以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认可的机构为交易对手方,基金净资产、保证金比例等应符合要求。根据规定,已备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不符合《运作指引》第十七条的,应在实施之日前按《运作指引》要求及协会规定修改基金合同。

7月16日晚间,海南希瓦私募发布公告称,根据《运作指引》要求,将希瓦小牛6号、希瓦小牛雪球、希瓦强袭信用债等四十多只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做出变更。

一是自8月1日(含)起,基金新增场外期权合约以及存续合约展期的,除仅开展商品类场外期权交易外,基金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向全部交易对手方缴纳的场外期权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合计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5%。二是基金新增收益互换合约以及存续合约展期的,基金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参与挂钩股票、股票指数等权益类收益互换的,向交易对手方缴纳的保证金比例不低于合约名义本金的50%。三是基金参与证券公司等机构发行带敲入和敲出结构的场外期权或者收益凭证(如雪球结构衍生品)的合约名义本金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