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三分局就保存监控资料不符合规定期限责令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垫江县分公司改正
2024年07月02日,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三分局就保存监控资料不符合规定期限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垫江县分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垫江县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丽华
住所: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邮政街2号
品牌:EMS
二、主要事实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垫江县分公司龙岗邮政所提供寄递服务的营业场所保存监控资料不符合规定期限。
三、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七日内改正,并将整改报告交垫江邮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三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