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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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7月17日,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发布。

1、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40.50亿元(含40.50亿元)的企业债券已经“证监许可〔2023〕919号”文件注册。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3.40亿元(含3.40亿元)。本期债券拟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并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上市。本期债券交易所市场债券简称为24长产03,债券代码为271180.SH;银行间市场债券简称为24长江产业债02,债券代码为2480078.IB。

2、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3.40亿元(含3.40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不超过34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用债集中簿记建档系统申购情况决定实际发行规模。

3、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无债项信用等级。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2.2%-3.2%(含上下限),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4年7月18日(T-1日)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簿记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6、本次发行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信用债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提交认购订单或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每个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

7、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代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8、投资者不得存在以下行为:(1)直接或间接代替发行人认购本期债券;(2)协助发行人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3)协助发行人通过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4)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5)协助发行人进行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9、发行人承诺合规发行。在本期发行中,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前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