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飞鲨泳训儿童游泳馆被罚款 0.0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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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德安县飞鲨泳训儿童游泳馆因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被德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警告并罚款。

据公告内容,德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游泳馆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德安县飞鲨泳训儿童游泳馆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构成了公共场所违规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