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蒙仔贸易有限公司被罚款 0.6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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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杭州蒙仔贸易有限公司因违法超限运输,被绍兴市交通运输局罚款人民币632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4 年 07 月 16 日 04 时 01 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分后先 K3+200 检查时发现杭州蒙仔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蒙仔贸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

杭州蒙仔贸易有限公司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违法超限运输违规行为。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缴至瑞丰银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网页链接)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