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运兴运输有限公司被罚款 174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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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浙江运兴运输有限公司因违法超限运输,被温岭市交通运输局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174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 年 02 月 23 日 04 时 01 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 S324(林石线)林岙、石塘方向 K3+270 检查时发现浙江运兴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浙江运兴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构成了违法超限运输违规行为。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网页链接)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