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运兴运输有限公司被罚 29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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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浙江运兴运输有限公司因违法超限运输,被温岭市交通运输局罚款 295 元。

据公告内容,2024 年 06 月 18 日 03 时 56 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 S324(林石线)林岙、石塘方向 K3+270 检查时发现浙江运兴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浙江运兴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江运兴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构成了违法超限运输的违规行为。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295元整的行政处罚。


主体名称浙江运兴运输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文号台路政罚﹝2024﹞05500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时间2024-07-13
处罚内容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玖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0.029500
没收违法所得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浙江运兴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案
处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违法事实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6月18日03时56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24(林石线)林岙、石塘方向K3+270检查时发现浙江运兴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浙江运兴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玖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网页链接)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机关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10810026796195
数据来源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000002482277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