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鑫顺工程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被罚款 733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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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新昌县鑫顺工程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因违法超限运输,被新昌县交通运输局罚款人民币733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4 年 07 月 13 日 09 时 40 分,新昌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 G104 线 K1636+200 检查时发现新昌县鑫顺工程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新昌县鑫顺工程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

新昌县鑫顺工程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构成了违法超限运输的违规行为,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被罚款人民币7330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缴至农行新昌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网页链接)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