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揽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 15 万元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金融界消息,近日西藏揽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发票违法,被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稽查局罚款 15 万元。

据公告内容,(一)西藏揽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 2023-05-24 设立的新办企业,于 2023 年 6 月 9 日承接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400kv 卡麦换流站四通一平工程全站石方爆破工程项目,因该公司无相关机械设备,为承建上述工程项目,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租赁自然人谭光碧机械设备,但由于谭光碧是个人经营,未提供发票给该企业。(二)2023 年 12 月 26 日该公司收到谭光碧提供的 2 份由山西贯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开具的电子普通发票,发票金额合计 1,054,752.47 元、税额合计 10,547.53 元,价税合计 1,065,300.00 元,入账主营业务成本及机械租赁费。(三)针对上述虚列成本费用,该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对 2023 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进行了更正,纳税调整增加额 1,065,300.00 元,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480,418.08 元,补缴企业所得税 14,412.54 元。(四)针对谭光碧是如何从山西贯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取得上述 2 份电子普通发票,该公司表示并不知情,加之谭光碧现处失联状态,因此无法对取得发票具体经过进行核实了解。此外,检查组向该公司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其在规定时限内补开合规发票,但该公司反映因无法联系到谭光碧,故无法补开增值税发票。

西藏揽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构成了虚开发票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对其处以 15 万元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拉税稽罚202413
行政相对人名称:西藏揽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7-15
处罚内容:对你公司处以150,000.00元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15.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一)经查发现你公司为2023-05-24设立的新办企业,于2023年6月9日承接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400kv卡麦换流站四通一平工程全站石方爆破工程项目,因你公司无相关机械设备,为承建上述工程项目,于2023年6月14日租赁自然人谭光碧机械设备,但由于谭光碧是个人经营,未提供发票给你企业。(二)2023年12月26日你公司收到谭光碧提供的2份由山西贯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开具的电子普通发票,发票金额合计1,054,752.47元、税额合计10,547.53元,价税合计1,065,300.00元,入账主营业务成本及机械租赁费。(三)针对上述虚列成本费用,你公司已于2024年3月21日对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进行了更正,纳税调整增加额1,065,300.00元,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80,418.08元,补缴企业所得税14,412.54元。(四)针对谭光碧是如何从山西贯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取得上述2份电子普通发票,你公司表示并不知情,加之谭光碧现处失联状态,因此无法对取得发票具体经过进行核实了解。此外,检查组向你公司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其在规定时限内补开合规发票,但你公司反映因无法联系到谭光碧,故无法补开增值税发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你公司取得的上述2份电子普通发票定性为虚开,发票金额1,054,752.47元,发票税额10,547.53元,价税合计1,065,300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401000099283740
数据来源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401000099283740
数据更新时间戳:2024-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