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兴通运输有限公司被罚款1500元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金融界消息,近日,鹿邑县兴通运输有限公司因违法超限运输,被兰溪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4 年 07 月 11 日 17 时 05 分,兰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 G330 线 K351+200m 检查时发现鹿邑县兴通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

鹿邑县兴通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构成了违法超限运输违规行为。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