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内容,“涉嫌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类型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潮州市潮安区初派贸易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构成了广告违规行为。
处罚结果是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