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花城凤皇烧烤店被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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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广州市花都区花城凤皇烧烤店因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被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罚款500元。

根据公告内容,该烧烤店于2024年7月1日在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凤凰北路67-68号超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面积约1平方米以下,时间2小时以下,该行为影响市容环境。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凤皇烧烤店违反了《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依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五)项“违反市容管理的行为,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五)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