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兴广艺科技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并罚款 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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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成都兴广艺科技有限公司因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资格上岗作业,被成都市青白江区应急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 10000 元(大写1万圆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成都市青白江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成都兴广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进行焊接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吉某、李某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成都兴广艺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构成了安全教育培训类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对该公司作出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