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佳稼旺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248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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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4年5月17日消息,宁夏佳稼旺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被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处以人民币2万肆仟捌佰2拾陆元整(¥24826)的罚款。

据公告内容,该公司在海原县曹洼乡建设的海原县农业残膜回收利用加工滴管产品项目,现场正在建设,已建成3间生产车间、7间办公用房及工人宿舍、1条废旧残膜造粒生产线、2条滴灌带生产线,正在建设2条滴灌带生产线。经核查,该海原县农业残膜回收利用加工滴管产品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宁夏佳稼旺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构成了环境违法行为。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此次环境违法行为处该项目实际总投资额人民币壹佰2拾肆万1300元整(¥1241300)百分之二的罚款,即人民币2万肆仟捌佰2拾陆元整(¥2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