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医学高管被监管函,因未按规定披露股票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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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根据深交所发布的公告,兰卫医学的一名高级管理人员毛志森被发出了监管函。毛志森作为公司的高管,未能合规地交易公司股票,并未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具体情况如下,毛志森于2024年3月21日买入16,300股兰卫医学股票,买入金额为人民币237,073元,然后于3月26日卖出9,000股兰卫医学股票,降至卖出金额106,344元。此番操作,毛志森并未遵循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该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3.1条、《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3.3.39条、第4.1.12条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深交所希望毛志森能够认真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