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楼市!央行等部委大招尽出,首付比例降至历史最低!取消全国房贷利率下限,设立3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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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5月17日消息 央行携手金管总局连放大招,楼市“王炸”组合拳来袭!

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表示,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央行还宣布取消全国层面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此外,央行还宣布,拟设立保障性住房3000亿元再贷款,将按照贷款本金60%发放再贷款,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此次再贷款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银行按照自主决策、风险自担原则,向城市政府选定的地方国有企业发放贷款,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此前政治局会议指出,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抓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如今看来,重磅政策正在逐步落地。

目前首付比例已经降至历史最低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8月,央行、金融监管总局统一全国房贷首付比下限:首套房不低于20%,二套房不低于30%。本次在上一次下调的基础上,再度下调首套房、二套房首付比例各5个百分点。

目前首付比例已经降至历史最低。多位分析师表示,以上新政从需求端出发,政策调整后首付比例、房贷利率均将处于历史低点,将大幅度降低购房门槛及购房成本,居民的购房门槛和房贷利息成本降至历史最低。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也表示“这次的调控力度之大,是之前从来没有过的是国内房地产发展历史上最宽松的一次。其能级超过以往同类型所有宽松政策,可谓历史级的楼市提振政策,影响深远。”

总利息支出可减少7万余元

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也意义重大。

2022年12月,央行建立了新发放首套房贷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这个机制,各地政府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取消当地房贷利率下限。截至4月末,全国343个城市中已有67个取消了下限。

此前,全国层面的首套房、二套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分别为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0个基点、5年期以上LPR+20个基点。根据最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限分别为3.75%、4.15%。

有分析指出预计除北上广深外,全国大部分城市房贷利率下限将一并取消。政策落地后,大多数城市房贷利率可能下降0.3至0.4个百分点;按照100万贷款,30年期限,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总利息支出可减少7万余元。改善性需求住房的利息支出会减少更多。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提出,相关政策实施后,购房者的月供可能会大幅度降低。叠加房价下跌,在未来,月供对于很多人来说,将从“不可支付”转移到“可支付”,即月供不会明显影响居民其他消费。

广开首席产业研究院资深研究员马泓指出,时隔多年,监管层针对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以政策“组合拳”的方式释放稳楼市积极信号,为购房者提供更多购房优惠政策,希望通过下调购房门槛,降低购房成本,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外,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也为购房者带来实际利好。

如以公积金贷款额度100万元、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此次公积金首套房贷利率降低后,每月月供减少135元,累积30年月供减少4.85万元。另外,此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不仅惠及增量,存量利率也会享受到,只不过实施的时间点有所不同。对于新发放的公积金贷款,5月18日就可以享受到“降息”;对于存量公积金贷款,将从明年1月1日贷款重定价日起享受“降息”。

楼市重磅信号释放

在随后召开的国新办发布会,央行、金管总局住建部等再次释放楼市重磅信号。

央行副行长陶玲表示,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激励21家全国性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向城市政府选定的地方国有企业发放贷款,支持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激励21家全国性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向城市政府选定的地方国有企业发放贷款,支持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陶玲谈到,收购主体由城市政府选定,被选定的地方国企及所属集团不得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同时应具备银行的授信要求和授信空间。收购用途、收购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配售或租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在会上表示,城市政府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指导项目开发企业制定“一项一策”的处置方案。“市场化”是把符合条件的项目或者是可以采取市场化措施,完善条件的项目纳入“白名单”,给予融资支持,推进项目建设交付。“法治化”就是推动资不抵债的项目进入司法处置程序,该破产的破产,该重组的重组。处置中,要把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摆到首要位置。在这个过程中,要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让违法违规者“金蝉脱壳”,不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蒙混过关。

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表示,近期将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的通知》,建立健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融资协调机制是由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城建住房和金融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组建工作专班,开展集中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