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鹏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八卦岭分店被罚款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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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4年5月14日消息,深圳市鹏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八卦岭分店因广告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罚款50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深圳市鹏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八卦岭分店的广告行为违反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第二章药品网络销售管理/第十三条/第四款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的规定,这在公告中得到了详细说明。

深圳市鹏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八卦岭分店违反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构成了广告违法行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对其进行了罚款50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