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每日鲜小吃店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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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4年5月14日消息,佛山市南海区每日鲜小吃店因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被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警告。

根据公告内容,经查明:佛山市南海区每日鲜小吃店为食品经营者,谭文玲是该店雇佣员工,负责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在该员工《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超过有效期,未重新进行健康检查并办理有效健康证的情况下,安排该员工继续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佛山市南海区每日鲜小吃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构成了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违规行为。因此,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