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农业股票操纵方张智被处以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总计2.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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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公布了对张智操纵“华英农业”股票的调查结果和处罚决定。

经查明,张智通过控制中云辉资本管理(深圳)、中择资本管理(深圳)、深圳中云辉尚势合众投资中心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中云辉尚势共赢投资中心企业(有限合伙)等企业,组织交易团队,控制了蔡某清等99人名下的109个证券账户。这其中,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8年1月30日期间,张智操纵上述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以及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等方式操纵“华英农业”股票,影响其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期间,张智共计获利132,785,829.05元。

根据2005年《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张智的行为构成了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同时,经过听证情况和补充调查,中国证监会认定张智为本案违法主体而非配资中介,存在操纵兼具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因此,否决了其在听证及陈述申辩中的五点辩护理由。

综合考虑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决定没收张智违法所得132,785,829.05元,并处以等额的罚款,总计265,571,658.10元。张智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指定账户,并将付款凭证复印件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复议和诉讼期间,决定的执行不会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