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道瑞富执行事务合伙人被罚没2,439.57万元,原因使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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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上海朴道瑞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道瑞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胡晓麒因使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被行政处罚。

详细来说,胡晓麒在担任朴道瑞富执行事务合伙人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经中国证监会和两证券交易所计算,胡晓麒与朴道基金的趋同交易股票总共有107只,涉及交易金额达29.42亿元,其中账户总交易金额的85.53%的交易被视为趋同交易,使其获得非法所得24,395,738.83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胡晓麒的行为违法,因此,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他进行处罚:没收他的违法所得24,395,738.83元,并罚款人民币24,395,738.83元。

上述当事人应自接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账户,并将付款凭证的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即使进行复议或诉讼,上述处罚决定也不会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