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融美天玺房地产有限公司被罚款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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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4年05月10日消息,贵州融美天玺房地产有限公司因发布广告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被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0000元。

据公告内容,证据证明:该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均符合规定,但在经营场所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和形象发布广告。此外,证据还包括《威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1份、现场检查拍摄的照片12张,现场检查执法记录刻录光盘1份,对被授权委托人的询问笔录1份,公司提供的授权委托书1份和整改报告。

贵州融美天玺房地产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构成了发布广告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的违规行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据此决定对贵州融美天玺房地产有限公司实施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