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5日,来源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毕节监管分局的消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的陈清副行长任职资格已得到批准。根据相关的规定,陈清需要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此外,陈清应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否则此审批将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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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5日,来源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毕节监管分局的消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的陈清副行长任职资格已得到批准。根据相关的规定,陈清需要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此外,陈清应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否则此审批将自动失效。